关于财政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17    浏览次数:

关于财政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通知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印发《吉林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(2022修订)》吉财库〔2022〕1136号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校近期资金支付遇到的问题,紧急通知如下:

1、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支付行为进行实时监控。

根据文件精神,省财政厅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,采取自动预警和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,动态监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信息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预警、纠正和处理。

2、所有经济业务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,只能采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两种结算方式,否则无法办理支付业务。

按照《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》相关规定,对于下列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:办公费(指购买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、书报杂志等支出)、印刷费(含支付的打印、复印费支出)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电费、邮电费(指开支的电话费、电报费、传真费、网络通讯费、邮寄费等支出)、差旅费(指工作人员出差支付的住宿费、购买机票、车票等交通费用支出)、维修(护)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业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

3、没有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尽快办理公务卡。

外单位公务卡在我校无法使用,请及时更换为我校的公务卡。我校公务卡为建设银行贷记卡,无年费,已办理未开通激活的教职工请及时到建行营业网点开通激活。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印在一张A4纸上),到计划财务处计划科(南湖校区办公楼二楼1270室)填报相关材料,由学校统一办理。

公务卡业务联系人:于笑然  电话:85716254


附:

1. 吉财库〔2022〕1136号附件1:吉林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.pdf

2. 吉财库〔2012〕247号附件2: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.pdf



长春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

O二三年三月十七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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