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接近尾声,计划财务处再次提醒全校教职工,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,并如实申报,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加征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。
按照税务机关要求,教职工在APP中尝试切换“全年一次性奖金”不同计算方式(“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“或“单独计税”)时,一定要返回APP首页重新进行选择,否则系统数据将出现错误。
如不了解个税APP使用,请查阅计财处网站2022年发布的《关于2021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》,附件有操作流程演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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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财务处
2024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