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经费管理,科学配置办学资源,优化支出结构,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,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,根据《吉林省关于编制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26-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》(吉财预[2025]348号)、《长春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》(长春工大财字[2023]4号)文件的有关规定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结合202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,全面谋划、合理安排,认真填报2026年度本部门、本单位经费使用需求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,根据《长春工业大学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施方案》(长春工大校字[2025]3号)文件的有关规定,需从严从紧从细编制预算,大力压减非急需、非刚性支出,严控“三公”经费、差旅、会议、培训、委托业务费等;严格落实《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6年版)》中的40个项目的集中采购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提前申报采购需求。
二、编报要求
各部门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、集体研究2026年度经费需求,结合本部门、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测算2026年的收入和支出。经费申报要实事求是,做到细化量化,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1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在填报2026年度财务预算前,请仔细阅读附件的填报说明。在附件1中资金支出方向若填报了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委托业务费,需同时填报附件4。
2、各学院的教学业务费暂按2025年下达计划数填报;学生活动费、生产实习毕业设计、国家一流专业建设、省一流专业建设、省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费、四新拔尖基地建设经费、研究生培养经费、研究生活动费、就业工作经费、博士点学科建设、硕士点学科建设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人文社科类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等经费统一由教务处、学生处(研工部)、研究生院(学科办)、招生就业处、学生素质教育学院(创新创业教育学院)等归口部门核定,并下发到各学院,各学院再按具体资金支出方向填报本部门预算。
3、2026年延续使用2025年项目且项目支出口径、内容与上年一致的,在填写2026年项目名称时必须要与2025年学校下达财务收支预算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,并在附件1中“项目类别-业务经费”项下填报;新增的项目,在“项目类别-新增项目经费”项下填列;创收的项目,在“项目类别-收入项目经费支出”项下填报。所有支出金额需细化到具体资金支出方向,填列支出方向“其他”的,需要在备注中写明具体支出内容。
4、维修项目由后勤处归口管理,申请维修项目需报后勤处审核,由后勤处审核后统一报计划财务处,各部门、各单位无须在附件中填列。
5、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要求,2026年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都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,无论采购金额多少,均由校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统一采购,各部门、各单位不得对目录内项目进行分散采购。附件1中资金支出方向若填报了印刷费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专用设备购置及办公费且在办公费中需购买复印纸、硒鼓、粉盒,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填报附件5,不填则视为无需求,2026年不予采购。
6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有各类创收项目的,需分别填报附件1和附件3,并填报详细收入及支出预算,申报理由要充分、经费测算依据科学合理。
三、其他事项
1、请各部门、各单位于2025年10月22日前将2026年度财务预算申报明细表电子版报送至校内邮箱jhcw@ccut.edu.cn。
2、填表人的姓名、电话以及部门、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姓名、电话是必填项,以保证填报审核时沟通顺畅。
计财处计划科联系人及办公电话:
许 丹 0431-85716254 13086843388
附件:1.2026年度财务预算支出申报明细表(各部门、各单位填报)
2.2026年度财务预算人员经费支出申报明细表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、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填报)
3.2026年度财务预算收入项目申报明细表(有各类收入项目的部门、单位填报)
4.2026年度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委托业务费支出明细表
5.2026年度印刷服务、办公设备购置及专用设备购置、复印纸、硒鼓、粉盒采购明细表
计划财务处
2025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