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9年财务预算的通知
根据2019年吉林省财政厅预算改革的精神,结合学校发展需要,现将2019年财务预算申报要求通知如下:
1.各单位、各部门的基本运行经费无需申报,学校将按照2019年吉林省财政厅预算经费下拨额度,参照2018年学校各部门年度收支情况酌情予以安排。所有运行经费将全部由财政零余额资金支付,如年底未执行完毕,财政将全部收回。
2.本年度有特殊资金需求的事项,需经过部门充分论证后,形成预算申请报告,报部门负责人及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科。
3.以前年度如有未支付款项,需单独上报明细并说明情况,经部门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报送财务处计划科。
4.有创收的各单位、各部门,属于行政事业性收入的(目前财务处仍在收取的项目),需报送2019年收入及支出预算。
5、以上申报材料,截止日期2019年3月3日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按时报送。
计划财务处
2019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