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7年预算和2027—2029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》(吉财预〔2026〕464号)、《长春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》(长春工大财字〔2023〕4号)、《长春工业大学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施方案》(长春工大校字〔2025〕3号)文件相关规定,为规范预算编制,科学配置办学资源,优化支出结构,强化预算约束,提升资金使用效益,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结合202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、202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,认真组织开展2027年度收支预算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1. 坚持厉行节约,落实过紧日子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,大力压减非急需、非刚性支出,严控“三公”经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委托业务费等支出,优先保障教学科研、人才培养、校园安全等重点刚性支出。
2. 坚持应采尽采、应报尽报。严格执行《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7年版)》(附件6),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,必须同步申报采购预算及需求,未按要求上报集采目录内项目的,2027年不予安排预算,不予实施采购。
二、编报要求
各部门、各单位须集体研究制定2027年度经费需求,结合本部门、本单位实际情况测算2027年收支预算,申报内容真实、做到科学测算,细化量化资金需求。
1. 填报前请认真研读附件填报说明。若附件1资金支出方向填报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委托业务费,须同步填报附件4。
2. 各学院教学业务费暂按2026年下达计划数填报;学生活动费、生产实习毕业设计、国家一流专业建设、省一流专业建设、省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费、四新拔尖基地建设经费、研究生培养经费、研究生活动费、就业工作经费、博士点学科建设、硕士点学科建设、人文社科类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等经费,由教务处、学生处(研工部)、研究生院(学科办)、招生就业处、学生素质教育学院(创新创业教育学院)等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核定后及时下达至各学院,学院再按照资金支出方向填报预算。
3. 延续项目:2027年继续实施的2026年存量项目,项目内容、支出口径保持不变的,项目名称必须与2026年学校正式下达预算名称完全一致,在附件1“项目类别-业务经费”填报;新增项目在“项目类别-新增项目经费”填列;创收类项目在“项目类别-收入项目经费支出”填列。所有支出必须细化至具体支出方向,如选择支出方向“其他”,需在备注栏详细列明具体用途。
4. 维修改造项目实行归口管理,统一由后勤处审核汇总后报送计划财务处,各部门、各单位不在本套附件内填报维修项目预算。
5. 政府采购管理。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,无论金额大小,均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,统一由校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实施集中采购,严禁各单位分散采购。凡在附件1中填报印刷费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专用设备购置,以及办公费项下采购打印纸、硒鼓、墨盒的,无论金额大小均须填报附件5采购明细表,未填报附件5的,视同无采购需求,2027年不予安排采购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合理预测填报采购明细表,其中打印纸、硒鼓、墨盒、印刷费对应的采购经费,将直接从本部门、本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指标中扣减,请各单位统筹现有经费安排,申报资金需求。
6. 创收项目管理。有非财政拨款创收收入的单位,须同时填报附件1和附件3,完整申报收入、支出预算,申报理由充分。
三、报送相关事项
1. 报送时限:由于2027年财政预算编制提前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务必按报送时间2026年10月15日前上报,将2027年度财务预算申报明细表电子版报送至校内指定邮箱jhcw@ccut.edu.cn。逾期未报送,视同本单位2027年度无新增预算及采购需求。
2. 填报信息要求:填表人姓名、部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为必填项,保证填报审核时沟通顺畅。
计财处计划科联系人及办公电话:
许 丹 0431-85716254 13086843388
于笑然 0431-85716254 17386815328
附件:1. 2027年度财务预算支出申报明细表(各部门、各 单位填报)
2. 2027年度财务预算人员经费支出申报明细表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、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填报)
3. 2027年度财务预算收入项目申报明细表(有各类创收项目的部门、单位填报)
4. 2027年度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委托业务费支出明细表
5. 2027年度印刷服务、办公设备购置及专用设备购置、打印纸、硒鼓、粉墨盒采购明细表
6.《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7年版)》
计划财务处
2026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