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岗位职责
1.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预算收支范围标准内办理收支报账业务,防止超预算、超标准、超范围报销。当好财务窗口,提高服务质量。
2.熟悉和掌握学校各部门年度预算指标,了解各部门的经济业务范围、管理程序和财务审批权限,按照会计核算的具体业务要求编制记账凭证,做到手续齐全,报销有据。
3.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准确性,检查报销凭证的经办、验收、审批等手续,对记载不准确、手续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,对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。
4.熟悉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微机制单的技术要求,准确无误的填制记账凭证,做到科目使用准确、摘要简明扼要、制作时间及时,数据准确完整。
5.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,要及时交由复核人员审查,保证会计凭证的及时传递。
6.协助物价、税务、财政、审计、教育厅等上级相关部门以及校纪检、审计部门对会计原始凭证的查询工作。
7.按规定办理暂付款手续,定期清理、核对暂付款帐。对逾期不报账归还的暂付款,按《长春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》进行处理,对拖欠时间较长的暂付款应查明原因,上报领导。
8.负责劳务费的统计、整理、核算、发放及代扣、代缴所得税。做到适用税率准确,财务处理及时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